近日,《芜湖市 2023年度3岁以下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正式公布。
方案显示,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以普惠性托育机构为主的幼托服务体系,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减轻群众生育养育负担,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二孩、三(多)孩入托将给予适当奖补。
奖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芜湖市辖区内注册登记,且在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2、已正式运营,并有一定数量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
3、托育机构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一)托育机构奖补
1、根据普惠性托育机构实际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进行核算,每生每年400元(公立机构每生每年600元),分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统计、发放。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担。
2、每年在各县市区推荐基础上,参照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管理规范,评选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托育机构,由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进行抽查,审核无误后,按照评审等级下达奖补资金,其中一等奖奖补金额为5万元/个;二等奖奖补金额为4万元/个;三等奖奖补金额为3万元个。
(二) 婴幼儿入托补助
在我市已备案托育机构实际入托的3岁以下二孩、三 (多)孩每人补助1000元/月、2000元/月,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由各县市区直接发放给入托幼儿家长。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普惠性托育机构实际入托情况、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申报入托补助资金的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申报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相关托育机构三年内不得享受任何托育专项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