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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指南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亲爱的病友,衷心感谢您选择芜湖市第三医院就医和治疗,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为了使您尽快适应环境,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住院应携带的物品

1、本院或外院的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身份证、医保病人请带上医保卡。

2、请保管好“预交金”收据切勿遗失,以备出院时结帐用。

二、应遵守的注意事项

1.患者入院时需持48小时内阴性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办理入院,无检测报告的先安排进入过渡病房,待我院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结果阴性的再安排进入相应病房。

2.按照“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的原则,如患者确需陪护,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并办理“陪护证”。

3.请保持病房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病区内禁止吸烟、饮酒,请保持病房、卫生间清洁,节约水电,切勿向窗外倒水、晒衣服,不要随地吐痰、扔垃圾果皮,禁止在洗漱池内刷洗痰盂、便盆、尿布,使用空调时,请关好门窗。陪客请不要在病友床上睡觉。

5.病友和陪客请不要进入治疗室和护理站,未征得同意请不要进入医生办公室,未经许可禁止翻阅病历和擅自拿病历资料复印。

6.爱护公物,病房电器设备损坏或缺少照价赔偿。

7.剩余饭菜和垃圾请勿倒在洗脸池及便池内,手纸入筐,以免堵塞管道。

三、住院流程



为了保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安静、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有利于病人早日康复,希望您及您的家属予以配合:

1.请使用与身份证相符的真实姓名、年龄及病史,切勿隐瞒病情。医护人员为您执行任何操作时,请主动告知您的姓名。如您有任何疑问,请向医护人员提出。

2.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院,若擅自离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3.住院期间请穿软底防滑鞋子,尤其上厕所、去盥洗室时当心地湿路滑,防止摔倒。

4.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请勿随地吐痰,勿向窗外扔垃圾、倒水;请保持卫生间清洁;勿向抽水马桶内倾倒果皮、废纸、塑料等,以免堵塞管道;请勿在院内饮酒、吸烟及擅自使用电器;请勿随意搬动病房内设施;请在使用空调时关闭门窗。

5.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个人的钱物包括金银首饰、手机等贵重物品自己要保管好,如有遗失医院概不负责。

6.病员进入病区,应自觉遵守医院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医疗护理工作。

7.医院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确定是否需要夜间陪住,原则上每个病人夜间最多允许一名陪住人员,陪住人员不可睡病床。

8.如您有输液,请不要随意调节输液滴速,以防发生意外。

9.当寻求帮助时,只需按一下床边信号灯按钮,值班人员会马上赶到为您提供方便。

10.请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杯等,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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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党办、院办):0553-2831460(工作时间)

人事科:0553-2835152(工作时间)

财务科(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0553-2833750(工作时间)

护理部:0553-2836070(工作时间)

医务科:0553-2831380(工作时间)

总务科:0553-2833408(工作时间)

信息科:0553-2835123(工作时间)

肝病(动物咬伤)门诊:0553-2835375(工作时间)

结核病门诊:0553-2836079(工作时间)

免疫门诊:0553-2813932 (工作时间)

总值班:13309633408(24小时)

纪检监察室(审计科):0553-283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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