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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暴露处理与预防阻断
来源:未知  |  作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一、暴露后预防(PEP)

PEP 指尚未感染 HIV 的人群,在暴露于高感染风险后,如与 HIV 感染者或者感染状态不明者发生明确的体液交换行为,尽早(不超过72h)服用特定的抗HIV药物,降低HIV感染风险的生物学方法。

HIV暴露分为职业暴露和非职业暴露。

(一)职业暴露:HIV职业暴露是指卫生保健人员或人民警察或其它人员在职业工作中与HIV感染者的血液、组织或其它体液等接触而具有感染HIV的危险。

1.暴露途径及其危险度:发生职业暴露的途径包括:暴露源损伤皮肤(刺伤或割伤等)和暴露源沾染不完整皮肤或黏膜。如暴露源为HIV 感染者的血液,那么经皮肤损伤暴露感染HIV 的危险性为 0.3%,经黏膜暴露为 0.09%,经不完整皮肤暴露的危险度尚不明确,一般认为<0.1%。

暴露源危险度的分级:(1)低传染性:病毒载量水平低、暴露源接受抗病毒治疗并有持续病毒学成功;(2)高传染性:病毒载量水平高、AIDS 晚期、未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不规律服药者;(3)暴露源情况不明:暴露源所处的病程阶段不明、暴露源是否为HIV感染,以及污染的器械或物品所带的病毒载量不明。

2. HIV 职业暴露后处理原则:(1)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清洗被污染局部;(2)污染眼部等黏膜时,应用大量等渗氯化钠溶液反复对黏膜进行冲洗;(3)存在伤口时,应轻柔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处,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冲洗伤口;(4)用75%的酒精或0.5%碘伏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

3.HIV 职业桑露后预防性用药原则:(1)阻断方案 首选推荐方案为:TDF/FTC+RAL(或DTG);也可考感选择 BIC/FTC/TAF,或 ABT+DTG。如果INSTIs 不可及,根据当地资源,可以使用 PIs如LPV/r 和 DRV/c:对合并肾功能下降并排除有 HBV 感染的可以使用 AZT/3TC。(2)开始治疗用药的时间及疗程在发生 HIV暴露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问内(尽可能在2h内)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在24h内,但不超过72h,连续服用 28 d。

4.HIV职业暴路后的监测:发生HIV职业暴露后立即、4周、8周、12周和24周后检测 HIV 抗体。对合并HBV感染的暴露者,注意停药后对 HBV 相关指标进行监测。

5.预防职业暴露的指施主要是规范操作,做好标准预防。

(二)非HIV职业暴露

指除职业暴露外其它个人行为发生的HIV暴露。B评估及处理原则尤其是阻断用药与职业暴露相同。尤其注意评估后阻断用药是自愿的原则及规范随访,以尽早发现感染者。

(三)注意事项:

1)任何阳断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和实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强调规范随访。(2)关注阻断前的HBV感染状态、肝肾功能和血常规的基线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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