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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未知  |  作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次数:

市三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在处置过程中发生流失、泄露、扩散而导致传染病播散或污染环境的事故,提高我院医疗废物专职工作人员的现场应急能力,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院院内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的应急处置。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的意外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组织体系

(一)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水心富

 :张圣、吴宝红、李安平

 员:丁谊、潘献红、黄奇、李勇、吕亮、胡秀英、谢锰

职责: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成立事故现场调查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现场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各组分别由院感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与耗材管理科科室负责人牵头。

职责:

1.事故现场调查组(院感科、总务科):负责封锁污染现场,疏散泄漏地、扩散地周围人员;使用警示标牌或隔离带等工具进行隔离。勘察事故现场,组织人力对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调查记录。

2.安全保卫组(保卫科):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时疏导事故现场围观人群,保障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负责应急所需后勤物资的保障。

3.医疗救护组(医务科):负责现场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现场处理组(院感科、护理部):对现场消毒处理工作及个人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人员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处理。

(1)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2)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3)消毒人员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包括穿戴手套、防护镜或面罩、防水靴、防水罩袍等。

5.后勤保障组(药剂与耗材管理科、总务科):负责应急处理所需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药品的保障。

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程序

1.医院任何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院感科总务科,节假日及夜间时间报告总值班。

院感科:潘献红 19965327283

总务科:丁谊  13955365562

总值班:13009633408

2.院感科总务科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向现场调查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现场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组长进行通报,同时启动本预案。

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医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卫生局及环保局报告。

1)一般情况下应在48小时内报告;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

四、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预防及紧急处理措施

1.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

2.事故现场调查组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发生流失时,总务科立即通知附近的废品收购站,发现送卖者立即与医院联系,必要时在醒目处贴出告示,指出危害性及处理方式。

4.如有人员伤亡,医疗救护组立即对伤员进行急救。

5.现场处理组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污染扩大。

6.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7.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8.如果有人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废物伤害,医疗救护专家组应根据损伤程度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预防治疗。

五、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芜湖市卫生局及环保局报告。

六、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

1.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所在科室处罚200元。

2.将医疗废物进行买卖的,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科室负责人处罚300元。

3.对医疗废物未按规定进行处置,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科室负责人处罚1000元。

4.由于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处罚1000元,科室负责人处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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