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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医公告
来源:未知  |  作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18 浏览次数: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防控的要求,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确保您和家属院就诊安全,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预检分诊管理

1、前来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时主动配合医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就医。请尽量单独就医如因行动不便等确需照护的,原则上一患一陪,入门前请扫行程码、安康码、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无安康码的人员,请配合医院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2、如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持黄、红码的患者,需主动向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如实告知旅居史(尤其是马鞍山、铜陵)及人员接触情况不得隐瞒,做好个人防护,检分诊工作人员引领至临时暂留室,专转送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3.病情危急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随时到急诊救治,实施边抢救、边检测核酸、边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措施;家属须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4.外卖、快递人员拒绝进入院内,电话联系收件人;患者及家属送餐至医院预检分诊处,由医院安排送达。

二、门诊管理

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主动配合门诊医生工作,务必配合流行病学史调查,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就诊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在等候区排队,间隔一米以上距离,请勿随意走动,避免聚集,陪护人员非必要情况不得进入诊室。

三、住院管理(闭环)

1、所有住院患者须持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近日无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安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方可办理住院手续,急危重患者或未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患者,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过渡病房,等待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转入正常病房入住。住院患者严禁探视,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确需陪护的须固定一位陪护人员。

2、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防控要求,每周检测一次核酸,不聚集不串病房,严禁离开医院。

3、在医疗机构内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清洗,并使用手消毒液消毒。口罩使用后请勿随意丢弃,需投入指定专用垃圾桶。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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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0553-2835123(工作时间)

肝病(动物咬伤)门诊:0553-2835375(工作时间)

结核病门诊:0553-2836079(工作时间)

免疫门诊:0553-2813932 (工作时间)

总值班:13309633408(24小时)

纪检监察室(审计科):0553-283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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