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2018年度岗位设置
管理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高级职称)
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院各科室:
根据芜湖市人社局芜人社秘〔2010〕258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芜湖市人事局、市编办芜人〔2007〕95号文件《关于印发〈芜湖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经市编办核准的《市第三人民医院机构编制方案》等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为切实做好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保证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七级岗位(高级职称)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吴勇
副组长:夏成森、李安平
成员:郭如琴、严群、丁谊、罗筱莲、戴阳、潘献红、陈尚明、程圣华、陈继梅、李勇。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夏成森(兼);成员:郭如琴、罗筱莲、朱桐、张文武,负责具体工作,并接受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
二、单位岗位总体情况:我院现有岗位总量163人,管理岗位14人,专技岗位146人,工勤岗位3人。
三、现有人员状况及聘用情况:
我院现有在编人员128人,已取得职称情况为:副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60人,初级职称28人。实际聘用情况为:管理岗位4人,其中管理岗位八级2人、管理九级2人。专业技术岗位117人,其中专技五级1人,专技七级11人,专技十级60人,专技十二级28人,专技十三级17人。工勤人员7人。
四、竞聘上岗的对象
凡截止于2018年7月底前在编在岗取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资格但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专技岗位管理的人员。
五、竞聘上岗的原则
竞聘上岗坚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干部人事制度及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竞争聘任和择优聘任。
六、竞聘上岗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资格,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熟练的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熟练完成工作任务;
2、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参加近三年的专业继续教育学习,具备继续教育证书并由市卫计委统一验审;
4、医院组织的近三年“三基”考核合格及以上,一年不达标则延期聘用一年。
5、近两年,每年参加院内业务培训不得少于3次,一年不达标则延期聘用一年。
6、近两年,每年参加全院范围的专业讲课至少1次。
(二)分类条件
1、临床类
(1)个人或所管理治疗组(或科室)近两年年度临床路径完成情况指标不低于全院平均水平,一年不达标则延迟聘用一年。
(2)近两年无故缺席二次重大会议,延迟聘用一年,包括院周会、医生组会、医疗专项培训会等重要会议。
(3)科室担任一线或二线值班工作。
2、医技类
(1)近两年检验检查报告不准确、不及时,发现一次延迟聘用一年。
(2)近两年服务态度好,遇到问题能及时与患者沟通解释。因服务态度问题被患者投诉,投诉查实3次,延期聘用一年。
(3)近两年积极主动服务于临床,发现问题能及时与临床沟通,投诉查实3次,延期聘用一年。
(4)近两年无故缺席两次重大会议,延迟聘用一年,包括院周会、医生组会、医疗专项培训会等重要会议。
(5)提交5000字以上专业综述1篇。
(三)优先条件:在满足基本条件及分类条件的基础上,按以下项目加分。
1、在医院院级、市级重点学科或重点科室担任医疗业务骨干者分别加5分、10分(院级5分、市级10分)。
2、论著/论文/综述/个案发表:近两年(2016年——2017年)在CN期刊发表论著或论文加10分/每篇、综述或个案加5分/每篇,在非CN期刊发表或在学会年会交流的加3分/每篇,未发表按要求上交职能科室的加1分/每篇。
3、参与医院院级、市级科研立项项目者分别加5分、10分。
(四)近两年(2016年——2017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竞聘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者,取消竞聘资格。
2、违反“九不准” 规定,经查实有私自收费、收受药品回扣、病人“红包”等医德医风差着,取消竞聘资格。
3、经医疗责任鉴定,负有60%以上医疗责任或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存在重大医疗责任涉及的主要人员,取消竞聘资格。
4、病历书写不规范,出现丙级病历者,取消竞聘资格。
5、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连续六个月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取消竞聘资格。
6、在聘期内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当年不得申报。
四、竞聘上岗的程序
(一)公布岗位
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本次竞争上岗的专业技术七级编制岗位9个。
(二)报名
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但未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自行申报。
(三)考核
1、由职能科室组织对申报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并提供近三年的“三基”考核情况;
2、由人事科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并结合德能勤绩廉量化考核表得分及优先条件项目得分,相加后得分高者优先推荐;
3、汇总推荐结果,报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竞聘上岗人员名单。
(四)公示聘任
在完成竞聘程序后,对竞聘上岗的人员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竞聘上岗人员名单报市卫计委审批,同时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市三院专技七级岗位竞聘临床类德能勤绩廉量化考核表
市三院专技七级岗位竞聘医技类德能勤绩廉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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