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年关就是“廉”关。为有效遏制“节日病”,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规范药品配送企业及其业务人员的营销行为,防止廉洁问题的发生。 1月26日下午,我院召开2021年用量前十名药品配送企业代表廉洁谈话会。
会议集中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药品、耗材(试剂)营销人员来院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各配送企业代表分别表态发言并签署《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
党总支副书记武冬冬作主旨谈话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配送企业不得给予任何形式的回扣、提成,不得以赠送卡、券,宴请、娱乐及提供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医生对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二是洽谈业务必须按照医院规定做好登记,在指定工作时间到指定科室联系商谈,不得私自进入门诊、病房等推销产品;三是希望配送企业在组织业务学习的同时,加大全体工作人员对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定期研讨正反面案例,强化法律意识;四是市医保局、卫健委、药管中心共同签发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结算职能回归工作实施方案》,由医院承担采购结算主体责任,医院和配送企业都能认识到医药采购结算活动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医药双方都要健全内部制度与外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权利运行监督。
医药购销领域的气正风清,是“医”“药”双方共同的责任,此次廉洁谈话,通过强调制度规定、现场发言表态、签署廉洁承诺、提出确切要求、明确双方责任,旨在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药”方不给、不送,“医”方不要、不索,将廉洁问题的萌芽挡在思想防线之外。两节作风不仅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关’,也是考验纪检监察工作的‘廉洁题’。作为纪检监察机构,要把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惩处有机结合起来,把查处、整改、治理贯通起来,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